分类: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:2024-11-26 浏览量:122
一、财产继承配偶和子女哪个先继承的
合法遗嘱继承中,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,地位同等,一般遗产平均分配。但对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适当照顾,对承担主要抚养责任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,有抚养能力和条件却未履行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二、财产继承配偶和子女哪个先继承
在遵循法律规定的继承过程中,配偶与子女均位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之列,享受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利,并不涉及到继承优先性的问题。一旦继承程序启动,便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,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权参与。若在前端继承者之中仍未发现有适合的人选可以承担此责任,那么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接手介入继承事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三、财产继 
遗产继承中,配偶与父母均为关键角色。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,父母亦然。无遗嘱时,按法定顺序分配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优先;次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及外祖父母。首由第一顺位继承,无则第二顺位继承。确保合法有序传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在法定继承中,配偶和子女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,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,不存在谁先继承的问题。
在分配遗产时,一般应当均等分配,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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